對象: 大三,大四生(修習低於16, 9學分需要提出申請) 文件: 減修申請表及畢審表 注意事項: 減修學分者, 不得再辦理停修. 請提前洽系辦Tiffany審核及導師核章.
流程 1. 洽系辦Tiffany 審核畢業學分 2. 導師簽名 3. 洽系辦Tiffany, 核主任的章
課務組截止收件日期: 加退選截止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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