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期限:自115年5月4日(週一)上午8時30分起至5月 14日 (週四)下午5時止,向註冊組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 理。
二、辦理方式:填具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認可之轉系所申請表 一份(表格請向註冊組洽取,或逕至教務處網站中下載), 並檢附成績單送交轉入、轉出系所核章後,於申請期限內 繳回註冊組。 三、預計放榜日期:115年7月30日(週四)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學生須依據本校轉系所辦法之規定並符合 轉入學系所之審查標準,方得轉系所。相關規定請至教務 處網頁查詢,或逕洽各系所或註冊組。
轉系申請公告請見附檔,轉系申請表請見附檔第9頁。
附檔:115學年轉系申請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