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ministration
行政事務
朱順一合勤獎學金
申請資格:
一、學業優良獎金須為正式籍之大部三年級生;運動績須為學校代表隊生且於專長領域有特殊現者,兩均不含延修業學生及在職。
二、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。
申請方式:於公告受理期限內備齊下列文件向系申請。
一、申請表 。
二、歷年成績單 。
三、自傳 。
四、具體績優事蹟 。
五、其他有利審查資料。
獲頒學業優良獎學金者,除學業成績優良書卷獎外,同一年度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。
附檔:
申請資格:
一、學業優良獎金須為正式籍之大部三年級生;運動績須為學校代表隊生且於專長領域有特殊現者,兩均不含延修業學生及在職。
二、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。
申請方式:於公告受理期限內備齊下列文件向系申請。
一、申請表 。
二、歷年成績單 。
三、自傳 。
四、具體績優事蹟 。
五、其他有利審查資料。
獲頒學業優良獎學金者,除學業成績優良書卷獎外,同一年度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。
附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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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線:(03)427-3763;426-7171
傳真: (03)426-30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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