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raduate
碩士班
( 20220316新制,本辦法追溯適用所有在學學生 )
20220316 經教務會議核備修訂論文提要審查辦法及論文撰寫辦法
20170614 經教務會議核備修訂本系最低畢業應修總學分數為24學分(不含碩士論文)。
依據本校校際選課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: 碩博士班學生校際選課之科目學分總數,以不超過肄業系(所,專班,學位學程)規定之最低應修畢業學分數的三分之一為原則。
在外系或外校修習研究所相關課程,惟須經過指導教授同意(尚未指定指導教授者,須經導師同意),認可學分以9學分(外校研究所課程限6學分)為限。
論文撰寫語言與類型,詳見「國立中央大學英美語文學系碩士班論文撰寫辦法」。
20170921 修訂論文類型(T1-C)投稿期刊論文規則,
20191018 修訂學期報告論文(T2)學期報告論文規則,請見附檔。
抵免學分應於入學或轉所之第一個學期選課時一併辦理完畢,限申請一次。
相關連結:研究生學分抵免辦法(100學年修訂)
申請日期 | 申請日期: 審查日兩週前 |
基本流程 | 申請
審查 1. 以公開方式進行 2. 審查除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外, 須邀請本系或他系/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 共同擔任審查委員 3. 論文提要獲得在場至少二位委員簽名同意始為通過 4. 論文提要之審查須於正式論文口試前三個月 完成通過 |
準備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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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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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 | 各學期論文審查(自952學期起)
各學期發表會(截至951學期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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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日期 | 通過論文提要審查後(審查通過日需與口試日期間隔三個月以上), 在口試日一個月前(校行事曆規定的時程內-開學後,期末考結束前)提出 |
基本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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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文件 |
上述考試申請相關文件, 詳見註冊組表格下載網頁 |
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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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日期 | 每學期初開學後一個月內;申請外校教師者,開學一週內提出。 |
基本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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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文件 | |
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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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撰寫之語文 | 論文(含提要),除外國語文學系、所外,以中文撰寫為原則。 |
二、撰寫之原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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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次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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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裝訂規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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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論文份數 | 裝訂完成之論文共【四本】。(精裝三本、平裝一本) ※各送繳指定單位: · 教務處註冊組收【一本平裝】。 · 就讀之系所辦公室【二本精裝】。 · 本校總圖書館【一本精裝:需另附國立中央大學碩博士論文授權書】。 |
注意事項 Remark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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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日期 | 請依校曆規定期限辦理 |
基本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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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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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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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九十三學年度第三次研究所事務委員會議通過下列決議:
1.研究生繳交抄襲的報告之因應方式:
(1)經查證屬實,該生該門科目成績將為不及格。
(2)請研究生代表轉達告知其他同學,抄襲是嚴重違反學術倫理的行為,請 同學多多選修「論文寫作與研究方法」課程,學習處理及引用文獻的正確方式。
2.學生以一份學期論文滿足兩門課程要求之因應方式:
在以下情況可以同意:
(1)需要該兩門課之授課教師同時在場,由申請之同學報告撰寫規劃,經兩位老師共同同意後才可允許該位學生以一份報告繳交兩門課程。
(2)該篇報告的份量和品質必須遠超原來課程的一般要求。